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黄雨芊 袁洁 )“感谢检察官的帮助,让我从这段充满暴力的婚姻中摆脱出来,现在的我身心轻松,终于不再担心随时被挨打了。”曾女士对来访的检察干警说道。

6月9日,怀化市鹤城区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官助理回访曾被家暴的曾女士,了解她近期的生活状况。
据悉,曾女士与彭某某结婚40年,婚后育有一儿一女现均已成年。曾女士的前夫彭某某长期酗酒、脾气暴躁,饮酒后经常对曾女士及家人实施家暴,彭某某每一次发脾气都让她胆战心惊,致使她长期生活在被家暴的阴影之下。这样的婚姻,曾女士想过要摆脱,可彭某某每次实施暴力后都表示很后悔,让曾女士看在两个孩子的面上不要离婚,并保证下次绝不再犯。为了孩子,曾女士一次次妥协,并没有换来前夫的浪子回头,而是变本加厉地殴打。随着曾女士年龄的增大,身体情况日益欠佳,多次家暴对其人身安全具有重大威胁,曾女士彻底死了心。
于今年3月,曾女士到该院请求检察机关支持其离婚诉讼请求,以受到家庭暴力为由向民事检察部门递交了支持起诉的申请书和印证材料。第四检察部收到材料后,开启弱势群体维权绿色通道,第一时间确定检察官办理此案,检察官即前往当地派出所、村委会及当事人家中了解情况。经查,曾女士在婚姻存续期间曾多次遭受家庭暴力,2022年当地派出所因当事人家暴问题,就出警过3次。村委会也组织当事人双方进行过多次调解,彭某某都是口头答应,但过一段时间又会再犯。
检察官认为,彭某某实施家庭暴力已触犯了法律,不再是简单的“家事”,又考虑其诉讼能力较弱,承办检察官认为检察机关有支持起诉必要。检察官依法告知曾女士检察机关支持起诉的相关法律规定,积极指导和协助曾女士收集、固定相关证据,帮助其维护合法权利,在检察机关的支持下今年4月曾女士已诉讼办理了离婚。同时检察官考虑到其年纪较大,离婚后又无生活来源,为其申请了司法救助金,帮助她渡过非常时期,并鼓励她找一份工作,活出自我。
此案是鹤城区检察院认真落实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护法》的一个缩影,自《妇女权益保护法》修订以来,该院创新工作模式,认真做细、做深、做实妇女权益保障工作,通过支持起诉维护妇女合法权益,为受侵害的妇女“撑腰”,帮助困难的妇女申请司法救助,让她们感受到司法力度与温度。
一审:李翔
二审:伏志勇
三审:万朝晖
责编:李翔
来源:湖南法治报









